按照《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(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)和《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》(气发〔2022〕71号文)要求,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于8月4日组织资质评审会。经我局审查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拟准予合肥博尔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、合肥天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、安徽久安地震勘察有限公司、安徽远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雷新防雷检测有限公司、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、安徽人和防雷检测有限公司、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、安徽广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安徽恒御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许可;拟准予安徽省风云防雷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、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(合肥市防雷中心)、蚌埠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滁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六安华云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、安徽雷安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、安庆市宜通防雷新技术有限公司、黄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淮北雷安雷电防护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、阜阳市震颍气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甲级资质延续许可;拟认定淮南市科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乙级资质。
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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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单位:安徽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
安徽省气象局
2022年8月5日